根據判決,位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按摩店早多次被檢舉電焊鞋從事性交易服務,李姓女子則以月領3萬5000元薪資,受雇於店家,負責媒介、接待男客、介紹消費方式,並安排小姐為男客進止滑鞋行「全套」或「半套」服務等工作。
2018年6月間,一名男客上門消費,李女在介紹完消費方式,男客同意後,先要男客在3工作鞋03號小房間內等著,再安排化名小芬的中國籍小姐,進到小房間內為男客進行2000元「全套」加上1300元純按摩,一共33000元的服務。只是才剛結束,警方上門臨檢,還在廁所馬桶內發現用過的保險套,當場將男客、小芳和李姓女子帶回警局,李女之後被依妨害酒瓶雕刻風化等罪起訴。
但全案進入法院審理,李女全盤否認犯罪,警方提出保險套在馬桶內的照片,也質疑是警方造假栽贓,才會只有照片沒有實物,甚至男客可酒雕能都是警方安排的線民,才會僅以男客片面、反覆、交代不清的證詞,認定她犯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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